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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网络平台投资遭遇诈骗 民警迅速追回止损近三万元

9月12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获悉,日前,正在医院住院治疗的小静(化名)一边激动地接过被挽回的资金,一边连声向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龙泉山灌区派出所办案民警致谢。

原来,在2024年8月17日,家住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的小静报警称,自己在某网络平台进行投资赚钱被骗了。接警后,龙泉山灌区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为及时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龙泉山灌区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联系到该起诈骗案的一名涉诈银行卡卡主柯某某,且柯某某已在广州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表示自愿从广州过来配合调查、自愿退还受害人涉诈资金。

经侦查,该银行卡卡主柯某某,系广州市荔湾区某五金行老板,其长期从事外贸生意。2024年4月至7月间,一名外籍男子在其店铺订购了一批鞋面五金饰品,柯某某向对方发货后将自己的银行账号发给对方让其打货款。

后对方告知柯某某,因为自己的银行卡无法转账,需要将柯某某的银行卡账号发给其他人,由其他人代付货款。柯某某于2024年7月25日收到了一笔来自邮政储蓄银行户主小静转账的人民币27707元。

同时,购货的外籍男子给柯某某发消息并配上该笔转账记录的截图告知柯某某,称这是到账的部分货款。于是,柯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了该笔来自受害人小静的被骗资金。

龙泉山灌区派出所办案民警联系广州警方确认情况后,进一步开展相关侦查工作,2024年9月5日,柯某某从广州赶到龙泉山灌区派出所积极配合调查。因受害人小静正在住院治疗,民警带领柯某某前往医院退还受害人所损失的27707元人民币。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该案例中,前来“还钱”的商家柯某,遭遇的正是洗钱新手段——诈骗分子通过网络平台或线下联系商户,提出购买需求,要求将钱打入商家的银行卡账户内,让其提供银行卡号,随后将卡号转发给电诈受害人。商户收到的款项实际是诈骗分子通过话术骗取电诈受害人的“赃款”,就这样,商家无意中也成为了诈骗分子的“洗钱帮凶”。

商户要谨慎接收网络订单和大额线下订单,规范收款流程,拒绝来历不明的货款,尽量通过公对公转账,不给骗子可乘之机。如果发现银行账户出现异常状况,应第一时间到银行卡开卡行查明原因,如被警方依法处置,请积极收集、保留交易资料,配合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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