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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网络交友诈骗套路

(来源:顺义普法)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网络各种社交软件的兴起,许多青年男女通过玩网络游戏、注册社交app会员等方式结识。在交友时,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网络图片经营自己的“帅哥”“美女”人设,同时在和受害者聊天的过程中表现出善解人意、温柔体贴的一面,让受害者误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当完全取得受害者信任之后,他们或提出借款、或诱导投资,最终使受害者“情财两空”……

案例1

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张某在网上冒充女性与杨某某进行网恋,并编造还车贷、买手机等理由骗取杨某某钱财。杨某某通过微信向张某转账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2021年12月2日,张某被抓获,如实供述了其诈骗杨某某钱财的犯罪事实。张某案发后退赔了杨某某损失,并取得杨某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案例2

2020年1月起,王某某、谈某合伙成立A有限公司及B有限公司,在“某某”平台上开设某公会及其所属的直播厅。期间,B公司成立多个分部雇佣业务员根据公司培训的流程和话术要求,在多个网络游戏平台大厅内假冒女主播身份以网恋交友等为幌子吸引被害人,引流至A公司所属的直播间内与女主播对接,女主播再以谈恋爱、业绩不达标将会被开除等幌子,欺骗被害人在语音平台进行充值并打赏。涉案打赏金额中,女主播获利50%,业务员获利7-10%。经查,施某入职后,作为A公司主播以网恋交友的形式骗取金某人民币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施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本案中出现的其他被告人也进行了另案处理。

温馨提示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网络交友骗局大部分是先通过婚恋网站或者交友软件搭识当事人,成为男女朋友后,各种暖心套路,互诉衷肠,感情升温后,再以各种借口索要礼物以及借钱甚至是一起投资理财,直到当事人怀疑时,当事人的联系方式早已被删除,直接销声匿迹。

除了以上骗局,还有许多其他形式的交友骗局,在此提醒大家,在网络交友过程中,要增强防范意识,最好是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对方,进而与对方开展进一步的交往。涉及经济往来时,应提高警惕,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报警,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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